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宣传推广全区教育工作者取得的教育研究成果,促进教育科研事业健康发展,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夏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范围包括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成果:
(一)“十二五”期间由县级以上部门批准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凡承担以上课题并已经完成研究工作,形成研究成果、有结题证书的课题组或个人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2010年以来,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含《宁夏教育科研》)发表的教育科研报告(4000字以上)、论文(3000字以上)等均可参加评奖。
(三)2010年以来,凡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出版但被教育行政部门决策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区直单位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四)已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单位和部门成果评选并获得有关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宁夏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连同课题的成果材料由单位审查合格后汇总统一报送社会科学管理科;(二)本届宁夏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采取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与单位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个人或同一个集体(课题组)参评成果只限一项。
三、申报材料
(一)《宁夏第二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1份。
(二)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包括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
(三)必要的证明材料:课题成果鉴定意见、结题证书、县级以上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均要求以A4纸打印左线装订,《申报表》、《汇总表》可从邮箱nxjyky2014@163.com(密码nx_1888)下载。
四、评审程序
(一)单位审核。由各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审核后,集中报送社会科学管理科。
(二)专家评审。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产生一、二、三等奖的成果若干项,送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评审结果将在宁夏教育厅网上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三)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自治区教育厅公布评选结果,并予颁奖。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受理工作自即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8日。
(二)本次评奖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参评成果的申报。
(三)申报者必须遵守学术规范,对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全区通报,6年内不准参评。
(四)办公地址:A校区主楼807室
联系人:任迎
电话:2061050(内线6050)
邮箱:kjc_shk@nxu.edu.cn
科技处
2014年9月16日